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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化工助剂单证出口泰国报关文件需要哪些

更新时间:2026-09-01 08:44点击:5

一、普通非危化工助剂(无 UN,不属于危险化学品)

✅中国东莞出口报关文件


1. 外贸合同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

写明完整化工品名、CAS 号、成分占比、用途(工业助剂)、HS 编码;禁止笼统写 “化工助剂一批”;单单信息 100% 一致。

2. 电子报关委托书。

3. 16 项完整中英文 MSDS,第 14 项运输信息注明:Not dangerous goods 非危险货物。

4. **海运版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(非危)**,船公司、报关必备,MSDS 不能替代这份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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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RCEP / FORM‑E 原产地证,享受泰国关税优惠,抬头与提单发票完全匹配。

6. 木质包装:实木托盘必须**IPPC‑ISPM15 熏蒸标识**;无木出具无木质包装声明。

7. COA 出厂成分检测报告(国内不强制,但泰国海关经常索要备查)。

非危不需要:危包证、海事危申报、分类鉴别报告。


✅泰国目的港清关必备文件(国内无法代办)


1. 提单 B/L:收货人必须**泰国本地企业 + TIN 税号**,不接受个人商业收货。

2. 发票、装箱单副本、英文 MSDS。

3. 若助剂列入泰国 DIW 危险物质清单:

   - 进口商完成 DIW 物质通报;年进口>1 吨强制报备;受控品类需要 DIW 进口许可,装船前办好央广网。

   - 泰文版 SDS(泰文 MSDS)、泰文 GHS 标签**贴在外箱 / 最小包装,泰国 DIW 强制要求,仅英文会扣货退审。

4. 外箱标签:泰 / 英文,品名、CAS、成分、MADE IN CHINA、泰国进口商名称地址。

5. COA 出厂检测报告备查。


二、属于危险品的化工助剂(有 UN 编号,如部分溶剂型助剂)


✅国内东莞出口报关全套文件(执行海关总署 129 号公告)


1. 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,完整填报 UN、危险类别、包装类别。

2. 电子报关委托书。

3. 中英文 16 项 MSDS**。

4.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**。

5. 危包证(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)**。

6. DGD 危险品申报单;做海运海事危申报。

7. 《出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》。

8. 抑制剂 / 稳定剂说明(产品如有添加)。

9. RCEP/FORM‑E 原产地证。

10. IPPC 熏蒸 / 无木包装声明。

11. 两用物项 / 易制毒品类:**商务部出口许可证**。


操作:订 DG 危险品舱位;完成海事危申报;按危化品模式报关;提单完整显示 UN、危险类别。


 ✅泰国目的港危化助剂清关文件


1. 提单、发票、箱单、英文 MSDS。

2. **DIW 危险物质进口许可 + 运输许可(出货前办好)**,货到港不能补办。

3. **泰文 SDS、泰文 GHS 危险公示标签(最小包装张贴)**。

4. COA 检测报告。

5. 收货人泰国本地企业带 TIN 税号。


三、完整流程简述


1. 先判定助剂属性:非危 / 危化;排查是否属于国内两用物项、泰国 DIW 管控清单。

2. 国内备齐全套单证;危险品办理危包证、分类鉴别报告。

3. 订舱:普货普通舱;危化办理 DG 危险品舱位,完成海事危申报。

4. 东莞工厂装柜,做好包装、标签;实木做 IPPC 熏蒸。

5. 深圳 / 盐田蛇口港单一窗口报关;放行装船出运。

6. 开船后全套单据副本给到泰国清关行。

7. 泰国到港:换 D/O 提货单→海关申报 + DIW 审核→缴税→查验 / 抽样→放行→派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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